双汇火腿肠保质期内发霉变质
网友保保_i2wJCRSQ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5月23日在双汇恒发专卖店购买双汇品牌火腿肠,拆封且食用半根多后发现产品明显发霉变质,无法食用。 该食品仍在保质期内、外包装完好无破损,却出现霉变问题,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食用者身体健康,我对产品生产、仓储、流通环节存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退款外,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赔付金额不足一千元按1000元赔付。 现正式向品牌方投诉,诉求:全额退还购物货款+法定赔偿金合计1000元;同时督促企业整改、完善食品安全管控。 本人已完整留存付款凭证、发霉实物、产品包装实拍照片,请相关方尽快对接处理并书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