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麻辣烫售卖未熟肉类致食品安全隐患
网友保保_6ztYcoR3
投诉时间:2026年6月4日 事发地址:海南三亚林旺大道张亮麻辣烫门店 消费时间:2026年6月4日 12:58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6月4日中午12:58,在林旺大道涉事张亮麻辣烫门店消费就餐,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后当场和门店店员沟通协商维权,后电话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提出合理维权诉求,拒不配合处理、拒绝赔付,沟通协商完全无果。本人在该门店消费用餐,食用麻辣烫时发现锅内肉类为生肉,肉质鲜红,未做熟,生食极易引发肠胃炎、腹痛腹泻。第一时间留存菜品实拍照片、消费付款账单,打包带走未做熟生肉留存,当场和门店店员沟通退款及赔偿事宜,商家态度推诿,拒不履行赔付义务,协商全程失败。 商家售卖未熟透肉类违反食品安全加工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不合格食品需退款+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付。 投诉诉求: 1. 商家全额退还本次消费金额; 2. 依法支付惩罚性赔偿1000元; 3. 辖区市监局上门检查门店食材加工、后厨卫生,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生食极易引发急性肠胃炎、腹痛腹泻等身体不适,商家食材加工不达标属于明显食品安全违规行为。现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次就餐消费金额; 2. 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依法进行赔付; 3. 监管部门核查门店后厨食材加工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