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单车单方涨价致次卡贬值拒按比例退款
网友保保_pVpf6AUh
本人于5月16在杭州骑迹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骑电单车)购买90天90次骑行卡,实付39.9元。 商家购卡页面公示合约规则:单次骑行抵扣1.5元,车辆起步费1.5元/15分钟,以此计价测算单次骑行成本0.44元,是我购买次卡的核心依据,页面也明确标注「低至0.44元/次」。 商家在我持卡有效期内(有效期至2026.08.13)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面私自修改车辆起步计价标准,起步价变更为3元/30分钟,次卡仍只可单次抵扣1.5元。调价后30分钟内骑行,我除分摊卡费0.44元外,每次还要额外自费1.5元,单次实际花费变为1.94元,商家单方调价直接导致已购次卡大幅贬值,原本购卡优惠承诺完全无法兑现。 目前我的骑行卡剩余71次未使用,和*台客服协商退费,商家拒绝按照剩余次数比例退款(应退费:39.9/90x71=31.48元),私自按照"已抵扣金额"核算,仅同意退款11.39元,该计价退费规则无任何购卡合约依据,属于霸王条款,恶意克扣消费者预付费。 商家单方面变更服务合同条款,擅自调整计费规则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诉求: 1、要求商家一次性退还未使用71次次卡费用合计31.48元,或恢复原价1.5元15分钟; 2、取消6月6日那次13分钟的骑行费用(实际骑行时间为13分钟,符合骑行卡单次15分钟内抵1.5元条件,商家却按3元30分钟要求我支付1.5元骑行费) 3、商家宣传标注0.44元/次,原计价1.5元/15分钟,诱导我购卡,事后私自改价变相涨价,优惠彻底作废,属于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应按《消保法》第55条赔偿。4、整改其私自调价行为,妥善处理调价与调价后已购骑行卡贬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