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翡翠手镯未动工拒退款,霸王条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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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佛山南海至臻翠翡翠商行】(小红书店铺:龙女翡翠珠宝主理人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玉器南街6号翠玉珠宝玉器展贸中心6号楼7层710 本人于2026年6月_10日在该商家定制翡翠手镯,订单号:,实付金额8791元。 付款后,商家至今未动工、未下料、未发货、无任何物流信息,未产生任何实际成本。 本人申请退款,商家以店铺标注“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并强行要求扣除30%手续费才肯退款。 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商家“不支持退款”“扣30%手续费”属于无效霸王条款;在未动工、未发货的情况下,商家无权拒绝退款或高额扣费。 现要求: 1. 立即全额退款8791元,原路返还支付账户; 2. 取消“不支持退款、扣30%手续费”等违法条款; 3. *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家违规行为。 证据:订单截图、支付凭证、聊天记录(证明未动工/拒退款/强扣30%)、店铺规则截图、商家营业执照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