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娜印象摄影霸王条款及发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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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6年6月13日支付宝支付2999元至梵娜印象摄影柯桥万达店,门店出具自制收银单据,单据底部标注“消费金恕不退还”,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令禁止的霸王格式条款,应属无效;且商家收款主体与承诺开票主体不一致,涉嫌违规开具发票,现诉求全额退还2999元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