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团团纵容霸王条款拒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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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22日在快团团*台下单购买一条裤子,5月26日签收商品。试穿后发现尺码不合适,商品完整未清洗、无破损、吊牌齐全,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收货后我第一时间向商家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申请。 商家以商品标注“不退不换”为由直接拒绝诉求,我多次联系快团团官方客服、关联主体拼多多客服寻求介入调解,但截至2026年6月18日,两方均无有效解决方案,无专人跟进回复,*台仅机械复述商家“不退不换”的说法,拒不履行售后调解、商家监管职责。 本次投诉同时举报快团团两大违规问题: 1. *台监管严重缺位、监督不力 依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台负有审核商家经营规则、处理消费纠纷、制止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法定义务。快团团放任入驻商家设置限制消费者法定退换货权利的格式条款,收到我的维权诉求后全程推诿,不核查事实、不约束商家,未尽*台监管责任。 2. 纵容商家使用违法霸王条款,共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嫌违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服饰类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属于法定不予退换品类;商家单方标注“不退不换”属于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快团团明知该条款违法,仍以此拒绝我的合法售后申请,属于纵容商家违法经营,共同侵犯我的公*交易权与退货权。 现向消费保正式投诉,诉求如下: 1. 协调商家为我全额办理退货退款,商家承担本次退货运费; 2. 督促快团团整改*台规则,清理*台内所有违规“不退不换”霸王条款; 3. 对快团团监管失职、纵容商家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核查处理。 本人已留存完整订单截图、商品完好实拍、与*台客服全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可供*台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