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深圳未经同意开通IPTV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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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12月在中国联通线上渠道办理了“联通冰淇淋99融合套餐”。该套餐明确规定包含宽带及相应手机语音、流量服务。在办理过程中,营业厅工作人员及套餐协议中均未明确告知或征求我的同意,将“IPTV服务”作为收费项目包含在内或另行附加。我本人从未主动申请、开通或确认过该项收费服务。 2026年6月,本人在查询手机账单时,偶然发现每月账单中多出一项固定费用:“IPTV套餐费”10元。经仔细核对过去数月的账单,发现此项扣费从2021年12月起就开始存在,持续至今,从未间断。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未使用过该IPTV服务,家中也没有任何IPTV设备或接收终端。 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已于2026年6月24日致电中国联通客服热线10010反映情况,要求核查并退还多收费用。客服人员仅回复反馈处理,并未给予合理解释以及费用退还方案,在发现该问题后,我尚未与联通取得有效沟通,认为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更为有效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禁止强制服务、默认收费等相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用户开通任何收费业务时,必须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并提供清晰的业务说明和办理凭证。联通公司在无任何有效授权凭证的情况下,长期向我账户收取IPTV费用,属于典型的“未经同意开通服务”、“强制交易”的违规行为。 联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也涉嫌欺诈和不正当收费。请求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