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商家失联拒发货,*台拒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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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微店(运营主体: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 订单号:84***********97 本人身份:港澳台居民,无法线上提交12315投诉,现居深圳 已向北京12345投诉,工单编号:热线-260702-042323 事情经过: 2026年3月12日我在微店商家下单定制玩偶,商家违规诱导我提前确认收货,全款直接转入商家个人账户,脱离*台资金托管。商家仅发送少量半成品图片拖延工期,承诺6月完工发货。 6月12日我按商家要求补拍地址链接核对收货信息,地址完全无误,但商家谎称地址错误拖延发货。自6月13日起我在微店私信商家,对方全部已读不回;我前往微博沟通,直接被商家拉黑。截至投诉当日,无任何物流揽收、发货记录,商家彻底失联,收取预付款拒不履约。 维权受阻情况: 我多次拨打微店官方两部客服电话010-56****66、400-086-2867,持续呼叫失败、无人接听;微店APP在线客服无法升级高级专员处理退款纠纷,*台拒不履行监管赔付义务。 现有完整证据:微店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商家诱导提前确认收货聊天记录、半成品制作图、微博拉黑截图、无物流揽收记录,全部截图可随时核验。 法律依据: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收取预收款不履约,应当全额退还货款;微店作为网络交易*台,负有监管商家、留存保证金的责任,商家失联后*台应当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我的三项诉求: 1. 督促微店*台动用商家保证金,对我订单全额退款; 2. 向我提供涉事店铺商家完整实名登记信息; 3. 对该商家诱导提前确认收货、预收全款后拉黑消费者的违规行为作出*台处罚。 若微店7日内无法给出有效退款方案,我将持续向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跟进督办,同时携带全部证据前往派出所报案处理预付消费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