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银行未及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网友保保_CDBhfb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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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全额结清了*安银行信用卡纠纷案(案号:(2024)浙0726民诉前调7091号)的全部欠款共计16,570元,并持有*安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已彻底消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清偿后,保全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但本人在全额还款至今,*安银行作为保全申请人,怠于履行法定义务,迟迟未向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本人多次致电*安银行客服及贷后部门催促,均遭推诿扯皮,导致严重影响了本人的正常生活与资金周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