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呆账账户拒绝减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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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人【杨少杰】,身份证号码:【441881*********535】,持有广州银行信用卡,卡号:【62************91】。 该信用卡因之前经济困难欠46000元人民币发生逾期,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分期还款第一次还款金额10000元,余额分39期每期1000还清债务,已履行合同每月按时还款1000人民币,征信报告记录账户被标记为征信呆账状态,本人当前具备一次性结清欠款的还款意愿,主动与银行委托催收人员协商一次性还款,申请减免逾期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罚息,仅偿还合理欠款本金。 在沟通过程中,银行外包催收人员明确告知呆账账户无法享受还款减免,拒绝向上级申请结清减免方案,片面解读征信呆账定义,否定本人主动履约还款的协商权利。 本人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申请与银行官方债务协商专员对接,诉求如下: 1. 针对本笔呆账欠款,出具一次性结清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减免方案; 2. 本人按照协商后金额结清全部欠款后,银行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征信,将征信账户状态由呆账更正为已结清; 3. 停止外包催收人员不合理沟通,后续由银行官方内部专员和本人对接协商事宜,禁止外包催收单方面拒绝协商。 本人已留存完整聊天沟通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恳请监管部门督促广州银行依规处理本人的还款协商申请,并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书面答复。 投诉人:【杨少杰】 联系电话:【199****3012】 日期:【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