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会员购电子票拒退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9HPc4Bl5
处理中
本人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 10:36在B 站 APP 会员购购买演出电子票,订单号:80************72,实付 228元。商家不允许因突发情况导致的客户退票,在下单后联系人工客服处理,*台以商家 “不退票” 为由直接拒绝处理。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2. 并且观影电子票不属于法定 7 天无理由排除品类(定做、鲜活、已下载数字商品等才除外),我的票距离演出还有20天,连兑换二维码都没有生效,根本没有对商家造成任何影响,我未消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退款全额228,这是我的正当合理的权利,可*台一直以“不可退”霸王条款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