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超市售卖变质牛奶且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t7t8bo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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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1:售卖食品出现发霉变质问题。 投诉2:商品存在虚假宣传,店铺详情页、食品外包装与客服口头描述内容不符。 本人于2026年6月27日在天虹超市购买天口味牛奶,拿回家后正常存放在冰箱。7月4日早上食用时,发现食品变质发酸。随即咨询商家保质期和食品安全问题,客服指责我的存放不当,以及不及时引用导致,但商品详情页及产品外包装标注常温保质期到7月5号。 商品在标注保质期内发霉变质,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商家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 本人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向生产厂家提出该诉求,要求商家履行法定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