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App单方面下线AI智能体侵害用户权益
网友保保_RHQ4Fd9D
2026年7月3日晚,豆包App发布《豆包智能体功能下线通知》,宣布其核心功能“AI智能体”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下线。届时,用户将无法新建智能体,已创建的智能体也将无法调用和运行;2026年10月15日后,所有智能体相关数据将被永久清除,无法查看或恢复。 从个人情感角度看,大量用户在豆包智能体上花费数百甚至上千小时,创建、调试、陪伴自己的智能体。这些智能体凝结着用户的创作热情、长期的情感陪伴,以及用于压力疏导和心灵慰藉的记忆。 然而,豆包仅以一条深夜通知终结这一切,未提供任何情感上的缓冲或过渡。这种做法严重缺乏对用户的基本尊重与人文关怀。 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民法保护,侵犯相关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用户自建的智能体及其中包含的对话记录、人设数据等,应依法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与个人信息。 然而,豆包在用户无违规行为、无主动删除申请、未获用户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服务并清理用户私有的数字内容,已实质损害用户对其个人创作成果的合法控制与使用权,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财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豆包用户协议第2.7、2.8、2.9条构成了一套层层递进的格式条款闭环:赋予公司随时修改、停止服务的单方权利,却未对核心功能下架等重大变动设置任何提前告知或协商机制;禁止用户未经授权复制、改编自身创作内容,实质上剥夺了用户保存与迁移自身数字成果的权利。 此类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原则的规定,不合理地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法应属无效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投诉人提出以下请求: 立即暂停下架计划。要求豆包*台暂停原定于2026年7月15日全面下架智能体、10月15日清空全部数据的计划,在问题妥善解决之前不得单方处置用户数据。 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台遵循分类分级监管原则,通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机制区分成年用户与未成年用户,仅对未成年人采取必要限制措施;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成年用户,对其合规的智能体应保留完整使用权限,禁止不加区分地全员关停。 修改不合理格式条款。要求*台修改用户协议中第2.7、2.8、2.9条等不合理格式条款,建立核心功能下架等重大变动的提前告知与用户协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