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杭州德西塞克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Si********ew街舞培训中心
一休
已完结 本人于8月20号办了一张季卡送一个月3960,培训中心只给了我一张付费收据,21号晚开卡上了一次课,22号脚踝莫名痛感剧烈, 23号请假医院就诊, 有拍片相关证明, 23号当天要求停卡, 脚伤至今未愈, 医保花费上千元,还需复查治疗,目前已经搬回父母家居住,已不在培训中心附近。期间与培训中心协商转卡或者退卡,培训中心表示转卡需要自己找到转卡人并培训中心要收取30%的转卡费,若自己未找到转卡人,时间到了就当卡消费完了;退卡最初说我上了一天课,要按一个月来算扣除我的费用-1188,然后再减去30%转卡费-1320,只能退我1452,在我提供我脚伤证明情况之后,只答应退我一半钱。
我的诉求是培训中心扣除开卡后停卡前的费用计44×2天,剩余费用3872元应短在近期全数退还
投诉进度
平台自动完结
2023-04-24 08:04:04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9-20 12:48:43
补充内容
①该纸为店家合同。标题写着会员表,大篇类容为填写会员信息,签写时不告知是合同,只是说填个录卡用的会员卡信息,写完直接拿走,和一般签写合同时的一式两份完全不一样。标题写着会员表,信息类容没有写价格,也没他们公司印章,该合同并没有写明他们违约赔偿消费者条例,全是不利消费者条款,这个属于霸王合同,隐瞒消费么。
②此为格式条款,这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③该会员表上写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涉嫌违反《合同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店家扣取退款根据,不是和消费者签署的平等合同,而是根据他们公司内部章程。他们的会员表上也并没写明退卡如何退款,而是他们老板随心所欲想要扣多少就扣多少,并且用如果法律走的话可能一分不退威胁。
④培训方式和承诺不同,承诺是说哪怕只是你一个人,也要给训练的,实则课程如果报名人数少比如三四个人,课程就会取消。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9-10 22:14:13
平台审核通过
2019-09-10 01:23:36
用户发起投诉
2019-09-10 0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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