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订金及拒不退还

已完结
一、旅行社违规收取4000元订金,按照民法通则,订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20%,即7500的20%为1500。通过支付宝转款。且并未签订订金协议,开具收款票据。也没有任何事前或事后口头约定。二、旅行合同尚未签订前已提出因为肺炎肆虐,旅行地泰国已发生病情,旅行社无法提供必要的出行保证,而不得不放弃出行。旅行社表示因个人原因不退订金全损,此为霸王条款。首先合同未签订,其次任何关于订金的说明至今未收到,订金究竟包含什么内容,至今未有协商并达成一致。其次,并非个人原因,而是肺炎疫情扩散全社会达成一致的客观事实,旅行社单方面无权决定。三,旅行社要求签合同前也是提醒需要确认,我觉得该合同无法保证我在泰国的安全,也是旅行社的问题,且合同为电子版,任何选项无法修改、选择,只让我过目签字,违背市场交易公平的选择,未有协商。故应退还全额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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