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丁太国际家政退还11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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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微信视频面试了丁太国际家政(以下简称丁太)旗下育婴师王炳芹(以下简称王某),在面试过程中,王表示自己是教师出身,具有较好的育婴早教经验和丰富的带2-3岁幼龄儿童经验,并且说自己能熟练照料幼儿生活起居且有较高的幼儿安全防范意识,因此我对面试结果满意,于次日向丁太通过支付宝缴纳了11000元人民币的“中介服务费”,该服务费等于王某26天的薪资,并后续签订了王的服务合约(电子版) 2、王某于12月15日上户我家(杭州)开始履行育婴师服务,于12月23日早上被我要求下户。服务期间发现王某表现的与在面试中说的完全不一致,不但不会照顾幼儿起居生活,没有早教服务,不会做家务,且带孩子的安全意识极差,与丁太介绍完全不一致。我将该情况反馈给丁太,丁太表示帮我们换人。 3、通过丁太推荐,我又相继面了两位育婴师。其中一位在面试者通过后又改口说不来我家服务要回老家,另一位面试者薪资比王某高出3000元,达到了14000元/26天。由于孩子在家急需照顾,我也认可了。然后丁太客服安妮要求我需要再次补交3000元的服务费差额,(之前没有告知有这条规定,且合同中没有该项说明)。因此我没有再认可,没有再用丁太的育婴师。 4、通过该事件,我对丁太的服务质量不满意且不再信任,首先虚假宣传了育婴师王某的职业素质,第二乱收费且无根无据,没有法律支持。我要求退还11000元的中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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