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当初报名考试承诺不一致,延迟考试时间,损害到个人利益
已完结
本人在于2020年7月份在深圳市居家养老发展促进会报健康管理师培训,本应11月份就要考试。在这期间本人有询问老试时间,机构老师的回复是还没确定时间,后面和同一批报名的朋友已经打印了准考证,老师解释说疫情问题,人数满了。很想问一下,七月份报名的时候为什么不说人数满。我很有正当的理由怀疑老师把我漏报名,从而错过考试时间,侵犯我个人的利益。我和机构的老师反复确认2020年不考,明年再考,是不是不是国家卫健委发的证书,老师不是的。然而到了2021年我也问了老师什么考试,她说还没安排时间考,到了九月份我登录不上系统学习,她们机构的老师打电话过来说我是不是去年考试不及格,今年补考 我说不是,那个老师说今年四月份就已经可以考试了。感觉一直都在*我我。到了11月份的时候,我收到可靠的消息政策改变了,别的机构都会告诉自己的学员改了第三方颁发证书,为什么这个机构不通知我。我找老师沟通的时候,她已经是早就知道了,还隐瞒不报,拖延自己考试时间。我们也协商了全额退款,老师拒绝退费,只给报名费360元。本人表示拒绝,责任在于机构,是你当初承诺我国家卫健委发的证书,延缓考试,政策改变,知情不报,是欺*侵犯我消费者权益。 收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