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时代广场物业,不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还逼迫业主交纳前几任业主的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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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前海时代广场5栋2605业主,我投诉前海时代广场物业: 第一、 我于7月份购买这处房产,但物业以前几任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为我提供一切物业服务(管家亲口所说,有微信记录为证),不准进业主物业服务群、不办理门禁等等。为业主提供服务是物业工作职责,显然物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物业以不提供服务来要挟我,多次向我索要前业主们的欠费:2万物业费、6万违约金,(有视频和管家微信截图为证)。法律规定,房产的遗留欠费与房屋买受人无关,原业主与物业间的合同是甲己双方签订,并未涉及到第三人(我),所以我没有义务支付该部份欠费,房屋产权的转移不意味债务的转移,我购房之后才和物业产生物业服务关系,我只对购房后的物业费有缴纳义务。物业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我的诉求:1、要求物业履行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我提供正常正规的物业服务 3、物业拒绝提供服务期间的物业费免收,在此期间为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物业必须道歉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