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驰健身房欺诈行为,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DjoViX7v
已完结
2023年5月 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 迈驰健身入会合同》,约定原告加入被告所在的迈驰健身房,会籍种类为年卡,期限15个月,情侣卡2张,费用共计人民币5376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 5376 元,2023年8月23日,原告到健身房后才发现健身房暂停营业通知,期间,迈驰健身工作人员无任何信息告知,联系工作人员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且在原告8月20日在健身房锻炼时,健身房还在做周年庆购卡-买一年送一年活动。因此,原告有理由怀疑迈驰健身存在诈*行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