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U恶意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Hy1nM9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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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IT运维,2023年7月初在微信刷到Ma****yU的广告下载注册了,过几天Ma****yU红娘打电话给我说有个条件匹配的女生约我到门店了解下,Ma****yU红娘声称有很不错的女老师看上了我,诱导我去门店。于是,出于他的信任和对ma****yU最起码的企业诚信度的无知,2023年7月30日我Ma****yU红娘诱导消费了12800元,并且被Ma****yU红娘诱骗签订了Ma****yU的格式合同。以下为我被诱导消费的经过。7月30号,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89 号鑫融国际广场 22 层ma****yU分公司,一个男性红娘打电话约我去门店,说一个女老师觉得我不错,想见见我。诱导我去,我到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89 号鑫融国际广场 22 层,以后他们各种诱导我交钱,跟我谈人生,谈生活,出于对陌生人最起码的警惕,我当时没有交钱。他们给我讲别人找伴侣被骗的经历,又拿出他们存留的条件都很不错女生资料给我看,诱导我交钱。出于对婚姻爱情的渴望,和对Ma****yU这家企业诚信度的无知,在他们的强制挽留下诱导我使用支付宝花呗透支交了12800元。我说我回去考虑一下,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深圳Ma****yU的红娘跟我说可以花呗,借呗,白条,信用卡分期。诱导我用花呗12800元交给他们,这期间他们未按照我个人意愿去介绍,随意敷衍,其中还有诱导签字相关资料。只是叫我提供一个手机验证码,拿过一个iPad叫我在上面签字。综上所述,投诉内容具体如下:“1、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签合同,并且对格式条款没有予以说明和提醒,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以及《合同法》第39条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2、合同显失公平,存在类似霸王条款,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这是深圳Ma****yU利用我对做人最基本的信任和对Ma****yU最起码的企业诚信度的无知,而对我进行长达3个多月的极其恶劣的诱导消费和诱骗签合同的行为。本人在此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该起诱导消费事件,同时要求深圳Ma****yU及其总公司杭州迈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全额退还1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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