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微客课程质量差,要求退款解约取消贷款
网友保保_aYcPInsm
原告于2021年12月23日在被告江西好学微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宣传诱导下报名了跨境电商课程,并且签订了合同,共计缴费7980元。报名课程前,原告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网络看到被告的宣传广告,随后添加了被告工作人员的微信咨询相关事宜,在沟通了解中,被告各种宣传课程质量好,并且向原告保证通过学习可以通过电商平台一次性赚回这笔学费。被告知道原告经济困难,便诱导原告开通花呗、信用卡、百度分期办理贷款支付(有聊天记录为证),于是原告在被告的引导下于2021年12月23日办理了分期贷款报名了该电商课程。报名课程后,原告试听了一节课,发现课程质量跟报名前被告所描述的完全不一样,课程没有主题杂乱无章,且晦涩难懂。与之前宣传的小学文化程度就能听懂不符。因此原告向被告提出退费,对方再三劝阻,不予退费。让原告继续学习,导致原告延误最佳退费时机。原告于2022年1月3号再次向被告提出退费,对方却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课时费共计4389元才可退课,原告不予同意。 综上所述被告提供的课程服务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报名之间的宣传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综上所述,被告提供的课程服务没有达到质量要求且与报名之间的宣传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款。被告在合约期内未履行应尽的义务,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以霸王格式条款扣除巨额违约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利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