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电共享充电宝归还后,未停止计时,无故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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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1、2023年11月4号晚上19点07分,在眉山七度健身房运动,期间使用前台的共享充电宝充电,大约21点左右健身结束,将充电宝完整归还,但未停止计时,7号晚上11点提醒扣款99元。 2、2023年11月11号晚上16点57分,在眉山七度健身房运动,期间使用前台的共享充电宝充电,大约19点左右健身结束,将充电宝完整归还,但未停止计时,14号早上9点半提醒扣款87元。 诉求内容 退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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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咻电 咻电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86元
投诉编号:
964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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