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广州幸福之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存在诱导消费、收费无明码标价。
网友保保_wdVnuI50
2023年11月13日晚上和一个自称“陈果老师-助理”微信联系上,她建议我购买了199元的咨询费,14日上午安排一个郑老师,采用一些话术一步一步引导催着让我交了6800元说事要进行下一步实操来挽回感情。见录音(1-6),实际操作是一位自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刘老师说自己是情感督导级别高,声称我花少钱找了一个级别高的心理疏导老师;在通话过程中一步一步引导反映我的事情不好办,要求夫妻咨询才行,额外让我交了17000元,并且合同上面的时间都是错的(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5日)很不严谨;还表示我一共交了23800元会针对我1对1进行辅导;但是后面过了几天联系又反悔了,声称自己没说过这话(见录音11和15、附图1、2);而且她声称,一般他们打一次电话收费2000元(录音19),咨询的几天里她只是给我发了一个视屏一个文档让我学习,并且说以后还得让我给我老婆和她写感谢信。这几天之后我发现没什么效果要求退款,她开始说不能退(教我话术蒙*我老婆说不能退),我认为夫妻咨询老婆也应该有知情权。后面在我的再三强调下,于11月29日及12月6日催退款的事,她说会尽快催办,但截至目前毫无音讯。 问题:1、诱导消费者交更多的钱,确不解决实际情感问题。 2、收费没有标准和依据。 3、心理咨询师退款前后说话口气明显不一样。 4、没有明确的方案,合同生成后,没有思维导图,具体怎么去做,怎么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