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盛世晴天教育培训(惠州)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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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本人向惠州市盛世晴天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该公司”)-涂老师咨询自考本科事项,在2023年8月31日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向“惠州市晴天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了四年的考前辅导费(人民币:6980元整),该公司并未开具发票给本人,而是开具了“盛世晴天代收费收据”,且收据的盖章主体是“惠州市盛世晴天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这与后续签订的合同主体“惠州市盛世晴天教育培训中心”三者不一致。在两日内存在引导报名缴费、虚假宣传、涉嫌偷税漏税的情况。 2023年8月30日,涂老师提供给本人的“惠州市盛世晴天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名称不一致,所提供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举办者是惠州市晴天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学校类型是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内容是非学历成人高警教育培训;所提供的“惠州市盛世晴天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其经营范围是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存在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资质核查不足、虚假宣传、管理混乱,导致本人被误导。 在2023年9月4号,该公司给本人开通了官网/学习端,本人在2023年9月8号收到一份自考辅导培训协议后质问涂老师为何只有一份,涂老师回答的是“就一份,你自己签好名拍照给我留底就可以了”。但合同内容表示“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存在合同不规范和履行不当( 包括:使用模糊不清、充满隐含条款的合同,使得本人难以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 在2023年9月20日,该老师在学习端app内给本人开通了高级财务会计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并说道考试没那么快出来,让本人先看开通的这两个科目,我问道“不会看完了到时候不考这科吧?”,该老师向我保证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同年11月8日,涂老师却告知24年1月份的考试科目为(包括:统计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存在言语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情况;在2024年01月10日,本人向涂老师反映:2023年12月18日涂老师提供给本人的考前复习资料中有一科“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资料缺失、重复性、不全面性的问题,且在第二天涂老师核实该情况确实存在;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涂老师只问过一次本人的学习进度,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在2023年11月3日涂老师和本人说,自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