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鹭岛v9店关门前办会员卡的退款申请
LILY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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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日在v9鹭岛店健身中心办卡,销售人员告知为鹭岛店店长(后来才知道是双楠店店长,这点存在欺骗行为)。办卡时还有488天,经不住销售人员说帮他们完成任务,办了一张1000元的卡,确实便宜,但也是一而再,再二三的给我降价,说鹭岛店不会关门,而且两店通用才办的。2023年底就听说双楠店在大力推销699元三年的健身卡,都没办。不是为了帮他完成任务,肯定不会办的,哪知道好心被人骗。 这两天有邻居到双楠店去了,操厅站不下,都站门口了,就差和老师一起在台上跳了,器械区人比器械多,好多器械都要等,洗澡因为人太多,后面都是冷水,这种店怎么练?说浣花可以用,问题是太远了啊!确实不方便。 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不属于免责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霸王条款。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退,包换等责任”这条。 新卡办的是4年1000元,也不知道怎么成1.11日开始的5年卡了,有电话录音为证,他当时就给我这样说的(这点又存在欺骗行为)。 我从办卡到退卡,提出的时间不到15天。现在的诉求是: 不要求退还还有480天旧卡的钱,只要求退还1.11日新办卡的1000元费用,谢谢!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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