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损 宝马燃油车退订金纠纷
网友保保_shJMY059
已完结 工作人员在微信要求支付5000元订金表明我购买的诚意,才能向领导申请从系统调车为由,诱导我交了订金,现不予退还。
此人当时并未告知此笔款项将作为后续购车抵扣及订金不退等有关事宜,且后续一步一步诱导在线上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并未提现订金金额、车辆交付时间等,全部都是霸王条款,规避了商家全部责任,完全剥夺消费者权益,参考《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
2月8日我通过微信向其私人转账5000元并备注了“订金“字样,而后工作人员以过年放假不能审核贷款为由,让我等待到年后,我在转账后第二天即贷款审批下来之前,申请退订金,工作人员称要等年后贷款审核,审核不过才退,但目前贷款审核过了,商家不退订金,故投诉。诉求:退订金
投诉进度
处理结果
宝马回复:客户服务中心已协助反馈到成都宝悦店内,后续会由成都宝悦经销商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用户补充投诉
2024-02-18 19:45:30
补充内容
4S店态度强硬,表明一分钱不退,理由为消费者自行操作(在店内人员一步一步指令诱导下)签订了合同,顾翻脸不认账,不予退还“订金”。
1、我是微信转账5000并备注“订金”字样给销售作为我的诚意金,而此合同中并未注明订金金额为多少钱
2、此合同涉嫌违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消费者违约,扣除消费者自己支付的款项,而经营者违约,只需退还消费者支付的款项,明显有失公正)
3、合同里大部分条例都有明显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权益倾向,例如“订金不退等”属于合同重要条例,销售人员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而未告知。
平台审核通过
2024-02-18 19:34:42
用户发起投诉
2024-02-18 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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