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交易未发货,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dUfozM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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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4月28日于支付宝消费圈哇哈哈福利馆购买哇哈哈AD钙奶,客服回答48小时内发货。现在已经过去12天了、还没发货!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第49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因此卖 方将其商品在网店展示的过程中应当视为要约,买 家付款后买卖合同成立,卖方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 定的期限履行发货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1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全额不足500元的为 500元。我的诉求是赶紧给我发货!否则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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