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梁物业服务态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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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置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誉路3号中梁樾园小区某单元”(下称“该房屋”)。 在该房屋2023年10月26日发布《交付通知书》后,本人2023年10月30日对该房屋进行收楼验收,发现38处问题,比例最严重是入户门、餐厅及主卧,如房门倾斜无法正常关闭、墙体开裂等,未达到精装收楼标准并及时以文字形式递交该物业处、房修。本人每个月积极、主动的与该房屋房修人员进行沟通,但得到的结果均是在处理中、待料等,但房修没有1次是主动反馈进度,更甚者是不予理睬;期间本人不断收到物业的催交物业费通知,已及时反馈拒绝支付原因,但物业员说会反馈会跟催,但必须要上交物业费,本人已明确表示在该房屋工程维修完毕收楼后,才同意支付当月开始产生的物业费。最终物业处在4月底表示已完成可再次验收。 5月11日与贵司1名男物管人员再次现场验收,发现工程维修存在一半弄虚作假行为,已当场表示贵司需要重新安排检查及处理,在这过程中,那位男物管人员一直表示这质量就是这样,能有楼给你收就不错了。本人秉持着能尽快收楼的态度,到物业处反馈过程时,也同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当时的1名女主管表示房子质量就是这样,你有本事去告房地产,反正物业费就是要上交,现在有楼收就不错了,举例了哪些地方通知收楼后,业主没有及时收楼且最后房地产清盘,导致无法收楼办理房产证等事宜,最后来一句最多你交物业费我就送1瓶电蚊香,对于这样心里暗示及做法我表示非常不认同。最后本人再次明确表示在该房屋工程维修完毕收楼后,才同意支付当月开始产生的物业费。 事后物业处也反馈对该房屋进行重新检查,的确存在弄虚作假的工程问题;再次验收至今本人一直在积极跟催维修进度,直至2024年5月31日在微信收到物业处发布的《催缴函》,函中提到本人是无故拖欠2023年11月-2024年5月物管费,需缴纳违约金及可能影响本人的征信。当时本人也明确回复贵司是因为该房屋存在工程问题,一直没有妥善处理且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导致本人无法收楼,同时明确表示在该房屋工程维修完毕收楼后才同意支付当月开始产生的物业费。 在此期间本人未签署任何收楼手续且维修整改结果不满意,况且上海中梁物业佛山南海分分司负责人态度恶劣,请问这是对业主的基本服务态度吗?我相信 品牌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才选择这里的房子,但得 到的结果让我很失望,希望能得到满意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