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乎公寓违约终止合约事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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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日至芷岸轻居(亚运村店)现场看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街与安苑路交叉口南越界锦荟园。 与现场招商销售确认年付租金为6650/月,押一付一,当场通过微信支付6650定金。双方约定好7月5日可现场办理合同签订及入住。6/30日销售提醒7/1可以到现场进行签约,7/5可入住。我7月4日至现场与工作人员进行了线上签约以及交房流程,办理了入住。(均有微信沟通及视频、语音证据)。 合同签订完成后,被店长电话告知公寓酒店目前不满足入住标准,双方需终止合约。我明确表示,愿意配合搬离,待公寓酒店满足条件后再入住,店长告知,需终止线上签约的合约,待满足入住条件后,重新签订新的10500/月的合同。 和店长微信、电话多次沟通交涉无果。且本人7/6日发现,乐乎APP平台已经擅自未经本人同意将我的线上入住提交退租操作,并且解除了惠享智控蓝牙电子门禁无人告知。待我联系店长告知他们单方解除我的线上合约和解除门禁行为触犯法律时,店长告知是系统审批未过自动驳回。 我认为1.即使公寓目前没有达到入住条件,这跟终止合约并没有直接关系,已签订的合约依然存在。2. 7月5号显示APP上操作提交退租申请,也就是他们说的线上系统自动驳回,可在5号6号期间,在我多次跟店长沟通中,请他们履行合约,店长却从未提及合约被系统退回,未生效这件事。证明他们是默认合同既成事实。3.店长提到内部质检部门认定不满足入住,这与已签订的合同并无关联。4.据了解,劝退本人的同时,也劝退了第一批已经入住和签约的6月客户,6月客户租金大多在10000元以下。5.截止7/8日,芷岸轻居(亚运村店)还在接待看房的客户,此时年付租金已调整为10500/月。 综上,对方一直表述的都是集团公司规定不满足入住条件,需要终止合约。本人认为,不管贵司在此前的商务策略和工作管理中做了什么样的决策,最终为此负责的一定是企业方。而不是第一批信任企业支持企业的租户!这才是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和管理者该有的行为,而不是用各种手段逼退租户。 诉求,要求公寓管理方继续履行合同!不得粗暴单方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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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寓管理方清退的是部分租户。 1.线上APP还在对外招租,但新对外租金已显示10500/月,并且文字明确描述可立即入住。 2.白天依然有新租户前来看房。 3.7/5也有新租户入住,并且新租户并未收到清退合约终止的通知。 公寓管理方如此明显的针对性差别待遇,单方毁约的行为非常恶劣。要求立即进行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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