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天同创住房租赁公司拒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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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要求成都普天同创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全额退还150****4713号,我到成都美房亿铄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交了490元签订了一个代理服务协议。 到了7月14号,我与他们派的业务员联系看房去了李家沱同创公寓236,府青路同创公寓715看房,其中这个业务员在看房过程中多次暗示我现在租房很快,好的房源很容易错过, 还多次催促我说可以先在这两套里选一个定下来住,后续有便宜的房子你再换,我可以帮你转租,于是当场交了1500定金给他,他还在微信上给我弄了个定金条确认(微信聊天记录),一开始我跟他说的是租李家沱, 过了10几分钟想让他换成府青路,他私底下叫我给了他100手续费才帮我换的,晚上回到家,我在网上了解到了很多关于成都同创公寓的坑,我当时就有点害怕了,想跟中介协商能不能退还定金, 然后中介态度瞬间大变,十分强硬,接着我就要求他能先给我看看合同吗,他就跟我说今天15号你拟完合同你今天就得签,不然不给你拟,我就想着那明天再看吧,到了16号,我看到线上电子合同后, 我想让他先给我补充和修改几个条款,他就态度很强硬的说这是模板合同改不了,言语辱骂我(还跟我说签了合同后就给你开发票),并说协商不成的话,你不签合同的话,那你的定金概不退还,说是我的个人问题。 接着他就找了同创公寓的负责人来跟我沟通(同创公寓负责人说这个中介是其他公司跟他们合作的,且不肯说出中介所属公司),于是我就跟她开始沟通。 期间她经常打我电话,后面我说只接受打字,接着跟我讲她把房子放出来了,如果房子被人租了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合同上只是模板,不可能给我改内容的,还说什么定金开发票不成立,要我签了才给开, 然后我说:“我说了只打字,你还一直打电话,而且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就具体的交易条件,合同没有达成一致,这不是买方的错,不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理应退定金,你们合同不愿修改, 事先也没有明确告诉我商用水电以及这公寓如何商用水电如何计费,我要你们加在合同里,另外定金也是租金里的一部分,也理应开发票,是你们不配合。” 然后同创公寓负责人就开始说这个中介不是我们公司的,你要找去找他,还继续跟我说水电费没法写在合同里,定金发票必须得签了合同,付了房租后才给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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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交易记录,以及成都美房亿铄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涉嫌伙同中介涉嫌欺诈消费者(最开始签订代理协议时,跟我说的是其中300元会用于房租抵扣,但16号看租赁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看房过程中也是从头到尾一次都没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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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跟我强调 1.合同是公司统一的,是模板,改不了 2.不租不退,协商不通过完全是我的问题 3.今天不签你就违约,定金不可能退 以此为由胁迫我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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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跟我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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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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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500元
投诉编号:
9734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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