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OWALK店员欺*消费者事件
网友保保_1ecd67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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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日21:13分,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吾悦广场polowalk店里买了两件衣服,一件158元,一件99元,共计258元,当时店员以机子损坏为由,未能给出小票,说是两日后的星期一,机子修好以后,微信拍小票给我。8月5日中午,收到微信通知,说我在店里消费错误,店家并没有主动找我,还是我主动去问店家,然后店家给出的解释是,我以99元买的衣服,价格是198元,要求我补差价,我觉得这件事情就有存在一定的欺*消费者的行为,这本来就是店员的问题,开始我买的时候,店内两名店员说是99块,机子出现了问题,没法当场给给小票,我都愿意接受,然后后面搞出这一出,搞的大家心情都不好,而且我这个衣服本来就是要送给长辈的,搞的人家长辈心情也不好,我觉得非常的不开心,随后店家在微信上直言,作为消费者的我并没有任何损失,我觉得伤害到了我的权益,随后我不愿意退钱,要求她们点的督导跟我沟通,督导声称店员买下这件衣服就是店员的,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出于自身的道德素质我没有继续纠缠,退还了衣服并退款,但我怀疑该门店有衣服售出穿过洗过以后, 继续二次售出的嫌疑,我要求该门店做出合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