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爱渡婚恋服务贵阳分公司(贵州密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欺诈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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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单位系一家相亲结构,声称其有专业的情感咨询师团队,已经为数万人解决了婚姻情感问题,2024年3月受到电话邀约说有几个符合条件的男生可以推荐,叫我带着身份证和学历证到服务中心核实信息,他们的服务中心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街3号楼1104,自称是爱渡婚恋服务公司,当时询问对方老师,告知无需支付相关费用,在其工作人员的推销和诱导下,加之出于对其“专业情感咨询师团队”的信任,2024年3月,本人从下午4点到晚上7点,一直拉着不让走,被洗脑付费10001元,快8点签定合同,因为事先金额已交,销售人员一直未提示和告知需要30%手续费,让我将合同签完。 4月因工作变更已经打电话给服务对接人申请退费,因态度软弱,他们一直推脱不给办理退费,后来说先帮忙办理暂停服务,因工作变更距离远且工作忙,没顾上维权。8月20日明确强硬告知服务对接人要退费,后续持续督促5次,8月29日工作人员联系说可以退款,但需要付30%手续费。目前这个我未享受任何服务,就要求付30%手续费,且未履行提示合同霸王条款的义务,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也不对等等,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贵阳爱渡婚恋服务公司(贵州密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未就与本人具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经乙方同意后可终止服务,但应扣除本合同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履行提示义务,导致本人在签订合同时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正确认识、评估,从而影响本人的合法权益。后续,本人与其协商费用退还事宜,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仍未履行退还义务,以上事实均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因此,本人要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其马上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