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质量差,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e03f8c39
我于2024年9月2日19时56分,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向文才易通(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398元整,用于购买其提供的数字类网课产品。交易完成后,该公司服务人员金老师为我开通了“云校学堂”手机app的账号。然而,在登录并浏览该网课平台后,我发现所购课程与我的预期存在严重不符,且平台内付费项目繁多,远超出我购买时的认知范围。更为关键的是,我并未实际使用过该产品中的任何内容。 面对这一情况,我于当日21时17分,即购买后的两小时内,迅速提出了退款申请。然而,商家却以“基础班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了我的合理诉求,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售后解决方案,仅指引我联系“班主任”进一步处理。在21时55分,我明确向“班主任”提出了退款要求,却被告知此事不归其直接管辖,且拒绝直接提供售后部门的联系方式。我随即声明了我的消费者权利,并要求“班主任”在24小时内给出售后部门的直接联系方式,但遗憾的是,这一合理要求并未得到满足。直至我给出的24小时期限已过,即2024年9月4日1时05分,我通过微信平台对商家进行了投诉。 在尝试通过微信平台投诉无果后,我于2024年9月4日10时57分接到了该公司售后人员的电话。尽管我再次明确表达了退款意愿,并指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对方依然坚持拒绝退款,声称“课程没问题,不支持无理由退”。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交易过程中,文才易通(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且在销售过程中隐瞒了基础班不可退款的重要信息,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求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该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购物等远程购物方式下,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非商品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除外情形,而网课产品显然不属于此列。 因此,我强烈要求文才易通(济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我支付的398元购买款项,并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霸王条款及无视法律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我相信,在消费保平台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这一不合理的行为必将得到纠正,消费者的声音也将被听见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