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彩教育欺诈诱导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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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寒假我于2022.12.09经工作人员推销我在 山东佑彩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微信小程序 佑彩教育 报名平面设计高薪实战课4950元学费及30元报名费,共4980元。 该机构诱导消费,报名时以高薪兼职诱导大学生报名并办理分期贷款,签订闪电启辰分期合同,机构违规操作,课程是直播回放形式且课程效果并没有宣传好非常基础还不如b站免费课程。 因为课程繁忙我只学了一点点课程,为了不影响征信我交完了所有学费,但该机构并未给我提供兼职服务,钉钉群直播回放也全部删除并群禁言, 近日我通过聊天记录联系到已离职的最初对接员说该公司已倒闭,但该机构并未履行完合同义务,未告知我、未派人员对接,我联系不到公司内部任何人,且交费前说只需要每月还三百多可以兼职后还但不处理逾期费用互相推诿,这侵犯了我的权益,我有理由认为构成欺诈、恶意逃债、诱导消费,而且我看到黑猫投诉和小红书有很多人说被佑彩教育*了,我要求给我退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针对“恶意逃债”,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面临经营困难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退款。 经营者如存在虚构或者夸大宣传商品的质量、功能,服务的内容、功效,误导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等行为的,经营者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増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