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馨居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清单明细,且强行要求额外费用
网友保保_MqJjHdmS
本人于2024年1月1日与成都馨居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额105000元,支付定金21000元,完成初步设计沟通及装修明细(手写版)并完成签字归档作为合同附件留存。过程中陆续沟通设计细节进行图纸绘制及效果图出图,期间多次提出让装修公司提供详细的清单明细均未提供,告知选完材料之后会提供最终的。 9月17日初步到装修公司展厅进行材料选择,9月26日进行材料选择确认及装修清单确认,进行细节沟通,并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多次催促设计师跟踪进度尽快进场施工,设计师于节前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相关流程的办理,初次承诺10月7日可以开工,后节假日期间问询告知公司工程部和设计部放假最早可以10月10日进场开工,10月0日再次追问被告知负责审核单子的领导不签字通过,我们无法进场施工。卡单的理由是:我们选的材料超标准了,设计调整大,表示他们做不出来赔钱了,要求我方增加费用1万元。 合同签订的是一口价合同,双方达成共识完成合同签订,签合同的时候装修公司明确材料可以展厅通选(签合同时双方手写签字按手印已确认)我们也是按照装修公司要求在展厅选的,完全不存在超标的情况;设计方案从最初合同签订至图纸确认双方签字(除了细节优化)并不存在大的变动。方案对接初期多次要求提供清单明细,他方只答应不提供,并不清楚他们自己上传到自己系统的初始合同价是多少,对于现在表达的赔钱做不出来不能理解和认可,对该装修公司表示的说辞我方并不认同。 合同、图纸、明细、最终确认的装修报价清单、材料认样清单双方均已签字确认,他方临时违约要求我方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在难以接受。 10月10日开始与该装修公司审核单子的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他方要求我方按照他们公司的要求增加费用方可施工,我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费用的增加,可以配合对部分材料做减项,但减下来的费用完全不利于消费者,对减项费用大打折扣,我方不能接受。双方多次沟通未达成共识,现审单负责人甩锅踢皮球、信息不回、沟通态度摆烂,没有契约精神不承认违约事实,冷处理不给客户解决问题。 现我方诉求:由成都馨居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退还缴纳的费用2.1万元并按合同要求履行赔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