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无界格斗·拳击散打搏击馆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LtLE7cAO
已完结
2024年9月8日给3岁半的儿子报名了燃无界格斗·拳击散打搏击馆(天府大悦城店店)的拳击课程,课程总共66节。除了课程和报名费事宜,当时的授课老师并未提及除此之外的任何条款及事项。截至2024年11月12日,娃总共就上了3节课程 ,之后就再也不去了。说到上拳击课程就反映剧烈并且一直哭。在11月10日当天,找到无界格斗天府大悦城店店长沟通退费事宜,我们提出要求扣除3节课程费用后退回余下费用,遭到对方拒绝,并以合同写了无法退款条款为由。在购买课程当时从未说明这一点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培训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力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和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格式条款需要明确提示和说明,且不得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力。 现发起起诉,诉求是退回3节以上课程费用外的全部费用。希望可以帮忙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