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缘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不合理退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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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在广州遇见珍心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遇见珍心)现场咨询婚介服务事项,之后销售人员说明需要加入会员才可以,会员费用她推荐了4万的标准。但我觉得这个费用太高,我表示了有压力我需要再考虑考虑,但销售人员一直在误导,让我用信用卡支付,事成之后她们可以协助让男方帮我还款,因此在她的误导下最后用信用卡和花呗支付了4万并签订了合同。合同是签订之后才写了本次服务几个人,事先并没有提过。合同签订事后一个小时,我想上网查一下该公司情况,发现该公司签订合同的抬头在企查查未查到相关信息,最后查到原来广州遇见珍心已变更名字,现公司名字是广州缘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加上我觉得4万多债务压力确实太大,于是马上和对接人员提出退款,但对方说忙,要到4号才有专人联系。4号该公司人员联系让我去现场协商,并签退款协议才可以申请退款。我拒绝了,因为害怕销售人员再次误导,5号该公司人员通知我说收到工商局电话了,还是需要我去现场才可以退款,说去现场签解除合同协议需要我本人过去才可以。所以我6号中午一点许去到了现场,对方并没有提及要退款,最后在我追问下对方才说退款需要付30%违约金,合同签订了一个小时未进行任何服务,所以我拒绝了,因此对方也就拒绝了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现提出诉求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协助一周内退回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