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时代涉嫌教育培训合同违约及欺诈
Name is 包~玺
一、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成都达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教育培训合同违约及欺诈行为依法立案审查,判令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23800元(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一)合同订立 2016年,经大学同学介绍,我了解到被申请人成都达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IT培训项目。该公司在宣传中明确承诺“包学会,包就业,没学会可重复学习”,这一承诺让我对提升自身职业技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充满期待。基于对被申请人宣传内容的信任,我决定参加其培训课程。2016年[具体缴费日期],我通过刷卡的方式向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了两万多元的培训学费(具体金额以刷卡凭证为准) ,随后双方形成了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二)培训履行 1. 无端干扰与心理压力:缴费后,我按照课程安排参加线下培训。然而,在仅仅参加了10多天的学习时,被申请人的一位领导无端指责我影响他人学习,并提出要给我退费。尽管当时我主观上仍希望坚持学习,拒绝了退费提议,但这一事件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困扰,严重影响了我后续的学习状态和积极性。 2. 培训质量与承诺不符:随着学习的推进,我发现培训内容的实际难度远远超出了被申请人在宣传时所描述的范围,且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时,未能得到被申请人应有的、有效的教学指导和帮助。按照双方约定的“包学会”条款,被申请人有义务提供充分的教学资源和支持,确保我能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但实际上并未做到。在这种学习困难重重且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我无奈选择不再继续参加培训。 3. 违规操作与欺诈行为:在培训期间,被申请人还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其向我收取了400元费用,声称可以通过不正当途径帮我取得软件高级测试工程师证。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了行业规范,更让我对被申请人的培训专业性和商业诚信产生了根本性的质疑。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退费协商 自停止培训后,我多次主动与被申请人就退费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其按照承诺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但被申请人却以各种不合理的理由推诿拒绝,拒不履行退费义务。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成都达内科技有限公司在履行教育培训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且其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给我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我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