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本学堂诱导签约并虚假宣传投诉
网友保保_59f9aa1e
本人于2024年12月11日,在青岛交通广播平台897公众号了解到自考本科相关信息,我加招生办刘老师微信咨询了一下我报名参加了升本助考学堂卓越教育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英语第二学位全程班。招生老师以国家委托限招100人,视频会议容易通过为理由,打电话催促我在腾讯视频会议中“审核资料”,并迅速签订合同,告诉我免考英语跟数学毕业可以拿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向我们保证他们是助学点,报名的信息是提前进入院校的,提前入学,名额有限,并且该机构所说教育改革信息不属实,属于虚假宣传并且该机构超出经营范围。以教育部门以教育部要求,针对于同学在报考前需要录制2-3分钟视频录像,全程教育部门监管,确定本人报考本人提交,用本人图片强制绑定我在其机构合继续借贷。过程中还以虚假的教育改革、报名时间等信息进行催促,诱导签的协议并非分期付款而是一笔小额借贷。 在我切实提起退费申请后,一直回避。且其承诺上课形式为在线授课,之后了解到为录播课,报名后提出退费申请,老师答应考不过,全额退款,与升本学堂(湖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了自考合同。当时微信支付598(收款方为升本学堂学历报考中心),剩余5382工作人员当时告知可以申请办理助学金,但并未告知此助学金实际为贷款,诱导我处办理贷款。本人在发现此为贷款后,要求解约,并全额退款。诉求已付首付598元和分期前二期897元共计1794元,现申请退费。并终止贷款分期,停止其侵权行为。• 合同问题:合同中并未明确体现“第二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自考本科”相关字眼,与宣传内容不符。 • 宣传与实际不符:报名后我很快发现,所谓的“第二学位”实际上是自考本科,与宣传的第二学士学位有本质区别(当前公众号的广告链接已多人投诉无法显示),我认为这涉及虚假宣传。 • 办学资质问题:招生老师冒充国家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招生办人员,提供的地址并非机构实际地址,且未能提供办学资质证明。根据企查查的信息,其经营范围不符合开办培训课程,无相关资质证书。 • 课程质量问题:我当天仅试看了几分钟课程内容,并未正式学习,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认为其课程质量低下,作为消费者,我有权主张退回所有学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 违规收费: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