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正财经荐股服务导致亏损,要求全额退款
乔乔(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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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0月15日购买汇正财经荐股服务518元的掌赢决策 和10月24日财经顾问服务. 当时业务员的引导先购买了掌赢决策,后股票亏损,业务员有进一步发哪个股票赚了多少,哪个又赚了多少,进一步引导购了29800一年的投资理财服务. 这个理财服务不符合之前汇正工作人员发来的预期,推荐的股票多半属于严重亏损. 现要求全款退回518元和2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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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4年10月24日在微信上被汇正财经客服助理诱导购买518元+ 29800元的股票咨询服务,购买后发现和宣传严重不符,没有享受到应有服务,就上海汇正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误导消费者、侵害股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当营销与服务模式进行投诉,并恳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汇正财经利用A股牛市,股民希望通过专家指导投资决策这一心理,通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诱导股民购买高价荐股服务,汇正财经的牛人掌股服务存在以下几大违法违规问题:一 虚假宣传,每天发大量涨停股票案例,动辄几万十几万收益,几倍涨幅,误导投资者认为其荐股能力卓越,给投资者只盈利不亏损的心理暗示,这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广告真实性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二 层层诱导。汇正财经通过设置多级服务套餐,从免费到高额收费不断以扩大收益为诱饵,误导股民升级服务一个月加了两个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不是为了服务,而是为了营销更贵的产品移交到下一个人,这种“钓鱼式”营销,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编造“周一抢先机”“跨周擒龙”“月末收官”“杨首骏老师内部一手数据”“最后机会”等噱头,诱逼立即购买造成消费者不马上购买就来不及的心理(本人购买¥29,800服务前就是说的“月末收官”操作,提前埋伏市场热点,但购买后并没有属于虚假承诺欺诈)这些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三 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购买产品后没主动提供发票购买服务的时候,客户经理说点二维码进去测评及协议做一下,然后提交,如果那是合同那说的话就完全是诱导,我的诉求是汇正财经顾问全额退款518元+ 29800元,一共是303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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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正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存在的严重误导消费者、侵害股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当营销与服务模式,进行投诉,并恳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汇正财经利用A股牛市,股民希望通过专家指导投资决策这一心理,通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诱导股民购买高价荐股服务。汇正财经的“牛人掌股”服务存在以下几大违法违规问题: 一、虚假宣传,偷梁换柱。汇正财经在推广过程中,以精选案例冒充整体服务业绩,每天发大量涨停股票案例,动辄十几万收益几倍涨幅,误导投资者认为其荐股能力卓越,给投资者只盈利不亏损的心理暗示。这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广告真实性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隐瞒关键信息,瞒天过海。在服务过程中,汇正财经对止盈止损的真实策略有故意夸大盈利可能,实际操作却提前标注一点点涨幅就止盈卖出,导致投资者错失更大收益,严重描述不符。同时,对亏损股票则缺乏有效扭亏措施。这种行为
不仅违背诚信经营原则,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三、层层诱导,步步紧逼。汇正财经通过设置多级服务套餐,从免费到高额收费,
不断以夸大收益为诱饵,诱导股民升级服务。一天加了二个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不是为了服务,而是为了营销更贵的产品移交到下一个人。这种“钓鱼式”营销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让投资者深陷其中,损失惨重。编造“跨年擒龙”“最后机会”等噱头,诱导消费者立即购买,造成消费者不马上购买就来不及的心理。购买后,并没有所谓的紧急要跟的股票(本人购买29800元服务前,就是说的“跨周擒龙”收官操作,提前埋伏下周市场热点。但购买后并没有,属于虚假承诺欺诈)。此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四、有偷税漏税行为,购买产品后没主动提供发票。要求退款,还要扣合同违约金,购买服务的时候客户经理说进去测评及协议做一下然后提交,如果那是合同那说的话就完全是诱导。 我的诉求是汇正财经顾问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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