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员工诱导购买保险未明示合同条款
网友保保_505a3f60
本人2024年2月14日下午大概五点左右在农业银行存定期,被银行人员苟强推荐一项理财产品,然后他给我规划的一笔钱,一年存5万,存5年25万,保终生,五年后才能取,利息3.0 需要一次性支付5万,都是手机银行app转账支付,每年往里面转5万,苟强一直强调说这个存得越久利息越高,在介绍理财产品过程中未告知现金价值和中途退保损失等重要条款内容的事项,也未告知损失具体金额及现金价值相关条款内容,整个过程业务员没有提到保险2字,也没有讲清楚这就是购买的保险,全程都说的个人理财,也没有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回到家我也没有仔细查看微信公众号大家人寿,明明是去农业银行存钱,本人想法一直都是整存整取,结果到今年才发现存钱变成了保险,工作人员介绍过程中完全属于诱导消费,回访的过程中,苟强一直拿着我本人的手机操作,我本人是很抗拒的,是在银行当天一并做掉的,我全过程都是懵的,就以为是单纯的存钱,就稀里糊涂的转钱,签了字,到小房间录视频的时候,苟强就说的录个视频,他说同意喊我回答就行了,完全是按照他的指导下进行的,利用我的信任,硬是让本来存定期的钱变成保险,办完后苟强没有提供纸质合同,本人全程都不知道是买了大家人寿保险,苟强故意隐瞒合同重要条款,虚假宣传,回访敷衍,欺*消费者,故意诱导,存在欺诈行为,离开的时候苟强送了礼品(1袋米,1桶油,1个摆件)我前几天才发现购买的是巴中的大家久盛终身寿险,我的保单号是138****83096 ,目前已经交了5万,银行工作人员苟强办理全过程没有提到保险公司是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支公司,未告知险种名称,未告知该险种存在的风险性,本人现在举报苟强违规销售,我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法的拿回我的钱。苟强欺*在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