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影院拒绝电影票改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友保保_fbcfc30f
已完结
我于2025年2月20日在传苺小程序购买了南昌万达影院八一店的两张电影票,电影于2月22号观看,由于电影时间问题,因此想改签到另一场,但是影院不同意退改,也没有操作平台,这一做法损害了我的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重投诉该影院不支持改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