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大厨辣椒炒肉(西单大悦城店)涉嫌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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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投诉举报“费大厨辣椒炒肉(西单大悦城店)”有食品安全问题。 一、事件经过: 2月17日18:42我与2位朋友在费大厨辣椒炒肉(西单大悦城店)用餐,点了香酥大鲫鱼,在点单时,服务员说香酥大鲫鱼是现杀需要25分钟,问我们是否能等,我们回复可以等,结果这道菜是所有已下单菜品中第一个送上桌的,用时应该不到5分钟(具体情况可以请商家提供监控),我们非常惊讶,但未质疑。用餐结束后,我们三人各自回家,我于2月18日凌晨2点左右开始出现多次呕吐、拉肚子以及发高烧的情况,另一同行人员(佟心洁)也出现上吐下泻和发烧的病症,与我们一同就餐的朋友未出现同样病症,我们猜想是因为该人员未与我和杨寒一同吃这道香酥大鲫鱼而幸免遇难。我与佟心洁于2月18日中午左右分别前往医院就医,并都确诊为“急性胃肠炎”和“感染性发热”,医生表示这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导致的,但我与佟心洁在费大厨结束用餐(大概21:45)后分别回家,在病发(大概凌晨3点)之前我们未食用任何其他食物。 特别声明:佟心洁现在处于哺乳期,病发后因身体不适和需要吃药治疗导致断奶。 我本人在20日身体情况出现恶化,反复发烧不见好,遂选择就近就医,但两家医院的诊断结果一致,均为细菌感染。 二、投诉诉求 1. 要求“费大厨辣椒炒肉(西单大悦城店)”对本店食品安全进行排查整改,并给相关部门反馈。 2. 要求相关食品安全部门对该店进行处罚、罚款; 3. 要求该店对我和杨寒的人身伤害、就医费用等依法进行赔偿。 三,具体赔付 1. 退还就餐费用277元; 2.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法条,要求支付已支付款项十倍的赔偿金,即2770元; 3. 赔偿共计3699.83元 (1)就医费用360.52元 明细:就医往返交通费30.93元,医药费329.59元 (2)误工费2339.31元 明细:16960/21.75*3天=2339.31 (3)因吃药治疗导致断奶、且需要购买奶粉的身心补偿费1000元 4. 赔偿杨寒,共计1807.75元 (1)就医费用2月18日138.16元,往返车费61元,2月20日293.65元,共计492.81元 (2)误工费1314.94元 明细:7150/21.75*4天=13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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