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大厨炒肉疑似食物不新鲜导致急性肠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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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与女朋友在费大厨炒肉正佳广场店共进晚餐,点了一份辣椒炒肉,湘辣热卤,口味鸡爪共消费173元, 当天并未吃其他食品,21号00点出现严重呕吐,腹痛状况 自己本来想吃点药 没想到第二天越来越痛 22晚上10点左右就医,医生诊断急性肠胃炎,后与商家协商,商家以要证明在他们家店吃坏证据为由拒绝赔付和退卡,态度恶劣。医院证明是不会写明商家吃坏的病因,当时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也没有留意保存,无法化验。怀疑是这几样食物不新鲜。我的诉求,并理赔医药费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