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慧教育未履约导致二次收费及服务争议
网友保保_2c282afd
本人于2023年7月28号,报名了“广州致慧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成人高考,高升专的培训课程。致慧教育机构一次性收取了我2.5年的学费共计10980元,并承诺后续无任何二次收费。在此期间,本人积极配合教育机构的线上课程学*,和参加线下考试,以至于希望顺利毕业。 2025年2月28号晚,致慧教育机构在未告知原因的情况下,于微信联系我缴纳25年第二学期的学费2970元,已经违背了当初的承诺,产生了二次收费问题。并且学校通知学费缴纳时间:2025年1月19日至2月18日,致慧教育于2月28号延期10日才告知于我,并未履行协议合同的服务义务。并且机构擅自代收2.5年全额学费,未开收据和正规发票。也违反了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的规定,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按学校规定需退回相关费用并上报学校。 本人于23年7月报名致慧教育机构之后,一直由该机构与校方对接,校方有考试或学*通知都是由机构转发告知与我。我本人并没有校方的联系方式,并且24年第一学期的学费是由机构代缴,证明第一学期机构是正常履行协议合同,缴纳学费,并不存在学费必须由我本人缴纳的理由。并且我已全额缴纳2.5年学费共计10980元,由致慧教育机构全额代收,我本人已无义务为后续产生的二次费用承担损失。 本人于2月28号收到通知之后,一直积极主动与致慧教育进行沟通,但该机构采取冷漠处理,拒绝与我沟通。本人也再三告知机构需履行协议合同的义务,在多次沟通无果之后,本人才无奈采取法律途径发起投诉举报。 本人诉求方案一:希望致慧教育机构继续履行协议合同里的服务义务,帮助本人顺利毕业拿到证书。在此服务期间,如后续产生一切额外的费用,应由致慧教育机构全力承担。 本人诉求方案二:如致慧教育机构不愿承担额外的二次费用,则视为无法履行协议合同服务,导致本人无法继续学*和顺利毕业。应当退还本人所缴纳的10980元费用。需要明确具体退费金额、退费时间,是否需要签字退费协议之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