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人发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开票及未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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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易背景 我于2024年9月19日向 湖北省成人发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4K3N5K7H)转账支付学历报考服务费,金额为__3980__元,交易凭证号:4200****9193****58972,用途明确标注为“学历报考费”。双方约定: 服务内容:2025年3月协助完成北京地区考试报名; 2. 发票违规操作: 该公司在2025年1月3日为我开具了发票,但发票的开票方却是武汉高科教兴直播在线优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税号:25422000000001842060),这与我们的交易主体不符。 此行为涉嫌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即未如实开具发票的义务,可能涉及虚开发票、偷税以及票证分离等违法行为。 未提供服务:尽管我已支付费用,但该公司未提供任何课程培训、报考指导等合同约定的服务。 3. 维权依据 税务违法部分 资金流与发票流分离:银行流水显示付款至“湖北省成人发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但发票由第三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39号)中“三流不一致”的虚开特征。 跨期开票偷税:若该公司将2024年收入计入2025年申报,导致2024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少缴,构成偷税(《税收征管法》第63条)。 合同欺诈部分 该公司未取得教育部门批准的报考代理资质,却承诺“协助北京考试报名”,符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订立合同”要件,可主张撤销合同并索赔。 4.核心诉求 资金追偿 立即退还全款3,98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按2024年LPR 3.45%计算,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约合日息0.38元); 税务稽查 提请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以下事项立案调查: 该公司2024-2025年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第三方开票企业(武汉高科教兴)与投诉对象的业务关联性; 行政处罚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虚假宣传、无证经营行为处以违法所得1-10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