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鑫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涉嫌诱导分期贷款及虚假宣传的投诉
网友保保_RRMG3bGI
已完结
我于2023年11月30日左右被辽宁鑫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伙同武汉软谷科技有限公司诱导进行分期贷款,疑似遭遇培训贷,我的要求是退课,取消分期,合同解约。 当事公司并未告知有第三方的存在及服务性,在我不了解真实服务的情况下与你达成交易,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欺诈消费者。当事公司虚假宣传,还有霸王条款,以高薪兼职为目的诱导签订分期贷款合同,当事公司告诉我是分期付款,但其实他们诱导我签订的是分期贷款合同。曾与他们联系解除合同,他们确以高额违约金为要求才解除分期贷款,且事前有询问过,他们并未有提及违约金的事情。我的要求是退课退款,解除分期贷款合同!!!伙同公司疑似空壳公司,为什么不解除合同,选择解释这一路径,做贼心虚吗?望国家可以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