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烈商业保理诱导贷款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IAnFOIk6
已完结
在2024年7月24日被辽宁鑫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伙同辽宁省鑫建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诱导进行分期贷款。我的诉求是退课退款,解除分期合同。当事公司没有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准确的向我介绍和说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主动告知消费者可能影响其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对方在我不了解自己将接受全部真实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和你达成了交易这种情况 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并且承诺的服务没有做到,欺*消费者。当事公司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还有霸王条款,以兼职为名诱导学生签订分期贷款合同,并且拒绝与我联系。当事公司告知我是分期付款,但其实他们诱导我签订的是分期贷款合同,欺*我签订。我曾联系他们解除合同,但没退课成功,对我置之不理。我要求退课退款,解除分期贷款合同!!!诱导大学生贷款办分期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