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省医妇科医院未充分告知治疗方案导致费用过高且病情加重
朱朱呢?
已完结
2月26日-28日我在沈阳省医妇科医院接受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之前没治疗的好部位也变成了炎症 经公立医院复诊,确认我的病情仅需普通药物治疗,费用仅二百多元。然而,沈阳省医妇科医院却为我开具了高昂的治疗方案,包括照灯治疗,且在治疗前未与我协商治疗方案的选择,擅自决定并让我缴费。 我认为,贵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 未充分告知病情及治疗方案的选择,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照灯治疗费用高昂且未取得预期效果,我对此表示不认可。 我的诉求是:退还照灯治疗费用,并给予我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