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拒绝全额退款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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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3月19日在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当天傍晚我签订合同。3月20日凌晨因法律纠纷已解决,向洪泽律师事务所书面提出暂停服务,此时洪泽律师事务所尚未签订合同(线上合同只有我签了有录屏),且服务尚未开始,只拉了微信群,让我发送资料,我发完资料后无人回复。提出终止服务后,我要求全额退款被拒。 洪泽律师事务所称已经拉群,所以要按合同中“建立案件专属服务群后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需按交费金额10%计算成本,不足200元按200元算”。但我方认为①当时洪泽律师事务所尚未签订合同,合作关系是否成立这点是有争议的,且服务尚未开始;②洪泽律师事务所主张200元成本的原因是“服务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我要求律所举证产生成本,律所拒绝,服务未开始,只拉微信群,就算作“服务成本”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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